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九届“湖南省徐特立教育奖”评选和表彰“湖南省优秀教师”“湖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湘人社函[2022]131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二级单位推荐、学院研究,拟推荐彭新同志参评湖南省优秀教师,拟推荐覃事刚同志参评湖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
公示期为:2022年8月7日-12日。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8月12日下午16时前以实名书面的形式向组织人事部(联系人:梁华,联系电话:13574086009)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组织人事部
2022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