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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紧急通告

来源:湘潭卫健发表时间:2022-10-09 15:53:37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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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10月8日我市在长沙市涉疫场所新时代广场返潭人员中发现2例无症状感染者。为严防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减少跨区域流动。提倡非必要不离潭,市外人员非必要不来潭。暂停跨市城际公交。所有入潭、离潭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第一落脚点完成“落地检”等疫情防控要求。继续实行外省来(返)潭人员报备制度。

二、加密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城市区(包括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人口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调整为以3天为周期开展一次。   

三、严控聚集性活动。暂停各类社会机构线下培训活动。提倡从简举办婚丧嫁娶,做到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红、黄”码人员、未按要求完成规定频次核酸检测人员、在隔离监测期间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

四、严格公共场所管理。各类公共场所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持扫场所码、验健康码和行程卡、测体温、消毒、通风、戴口罩、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入住宾馆、酒店、民宿,进入旅游景区、文化场馆等场所需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有老年人凭爱心卡、学生凭学生卡、残疾人凭残疾人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临时取消上述人群凭老年人证(含老年人身份证)、学生证、残疾证乘车。

五、做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自觉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分餐制、用公筷、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定期进行核酸采样检测。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好疫情防控秩序。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暂执行至2022年10月31日。


湘潭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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